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算谁的?新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孳息或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说的是孳息和,不包括财产本身。比如房子、家具什么的,一般都是男方买的,那么这些东西就是男人的单方财产,即使是两个人结婚后这些财产产生了附加值却也不一定有女人的份。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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