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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失信人员有期限吗

2018-09-03综合收听量4489举报

语音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效期限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后,该名单是没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说会一直存在。
法律依据: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到三十一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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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力

丁力

江苏苏广律师事务所

丁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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