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婚姻登记,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但有个别情况是,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乡里乡亲的大家都知道,因为有熟人,或者在外地工作生活,不想折腾了,就找了关系,其他手续材料基本齐全,一方或双方没到场的情况下,就把证给领了。这有什么法律后果吗?简单说:登记上的瑕瑕疵,不影响婚姻的效力。
但如果是找个比较像的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代替自己去拍照,这种情况办的结婚证,只要其他实质条件满足,确实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他们的婚姻也是合法有效的。其中一方不能主张无效或者撤销。
这种情况多数是两个人确实是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只是因为某些条件下偷懒,形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上的小问题造成的。
这和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是两回事,骗取结婚证通常是有禁止结婚的情形,就是要结,向婚姻登记处提交假手续,未如实告知具有不可结婚的因素,而骗到结婚证的,这种时候才是收缴结婚证,撤销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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