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居住证受理网点地址电话如下:
外滩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河南中路568号 63295235
小东门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白渡路252号 33150040
豫园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梧桐路50号 63366025
淮海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马当路349号 53511601
枫林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小木桥路680号 33638113
斜土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茶陵路38号 34160395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