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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响应文件,与正式合同冲突以哪个为准?

2026.10.17合同纠纷27人浏览

米超律师: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为您保驾护航
米超,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拥有多年执业经验。他擅长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商事合同纠纷,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米超律师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在建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配合全流程审计,有效消解施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曾参与承办大型企业合规专项法律服务,在企业合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方面具备深厚的理论及实务经验,服务的数十家顾问单位对其口碑良好。他办理过4件最高院审理的案件,全部胜诉。在股权侵权系列案件中,为当事人直接减少损失5000余万元,间接减少损失上亿元。
米超律师以“精准破局、务实维权”为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他主导司法鉴定、证据链构建与庭审攻防多个环节,多次通过诉讼与谈判相结合的方式,为当事人实现案结回款的目标。
买卖合同纠纷案:实现无辩点案件的逆势翻盘
案件背景
2021年,某科技公司中标某事业单位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该项目为财政资金支持的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双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先款后货”付款方式,委托人未支付预付款,某科技公司未供货并诉至法院,要求委托人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从书面合同看,委托人未支付预付款属违约,案件看似无明显抗辩点。
办案过程
米超律师接手后,梳理核心证据发现疑点:案涉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先款后货”条款与行业常规不符。律师深挖全套采购资料,查实某事业单位《谈判采购文件》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付款”,交货期45日历天,某科技公司响应文件完全响应,后续正式合同擅自变更为“先款后货”,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存在实质性背离。庭审中,律师以此为抗辩突破口,援引相关规定,主张案涉合同“先款后货”条款无效,委托人未支付预付款不构成违约。
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的核心抗辩观点,驳回原告索赔诉请,仅支持小额采购文件相关费用。
案例总结
此案是典型的“表面无辩点”疑难纠纷,合同书面约定对委托人不利,抗辩突破难度大。办案需丰富的政府采购实务经验与敏锐的证据挖掘能力,从行业常规疑点切入深挖核心事实,对法律适用与实务研判形成双重考验。此案例为政府采购合同纠纷提供了实操抗辩思路,对政府采购主体处理同类纠纷具有重要的实务指导价值。
米超律师始终坚持严谨细致、全力以赴的态度,以过硬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破解复杂法律困局,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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