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工作15年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从用工满一年后的次月起至实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注意,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次月起算。3.同时,用人单位还应依法为劳动者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4.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15年,应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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