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二审的驳回上诉裁定是终审裁定,不能再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但存在特殊救济途径。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等法定情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再审申请经审查属实,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会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