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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玲律师:专业深耕婚姻家事与房产拆迁领域 尽责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10.07婚姻家庭7人浏览

婚姻家事、房产拆迁、遗产继承等法律领域,纠纷情况复杂多样,不仅涉及到法律条文的适用,还关乎当事人的情感、生活与未来。在这些领域,上海君学律师事务所的龚玲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龚玲律师拥有7年执业经验,秉持严谨尽责、法理兼顾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深耕细作。
专业立身
龚玲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她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根基。她现任上海君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上海律协会员、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上海12348法网志愿者,还曾任甘泉基金会公益法律咨询项目负责人。
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房产拆迁、遗产继承、商事合同及刑事辩护业务。在婚姻家事领域,她擅长处理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取,尤其是涉外婚姻纠纷、婚内财产赠与、婚外赠与返还等疑难案件。在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领域,各类纠纷她都能熟练应对。并且她深谙上海房屋拆迁安置政策,在拆迁分家析产诉讼方面表现出色。此外,她在刑事辩护以及企业劳资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商事合同等常见民商事案件中,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办案过程中,龚玲律师始终坚守精准拆解案件争议焦点,定制专属维权方案的核心工作原则。她会认真了解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深度叙事
再婚夫妻诉讼离婚,共同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存在自闭倾向,需要长期高频康复训练。分居后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男方未支付任何康复费用,还争夺孩子抚养权。夫妻名下有4套房产,分布在上海、苏州、昆山,其中两套新房已交房但未办不动产权证,一套是男方婚前出资、婚后加名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还有一套上海存量住宅。双方在抚养权、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未办证房屋能否在离婚时分割、抚养费等问题上存在重大争议。
本案难点众多,难以简单复制普通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涉及自闭症特殊子女抚养权博弈,需争取分居期间回溯抚养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分割需要精准裁量;两套交房未办产证的新房能否在离婚案件中直接评估分割存在不确定性;沪苏4套大额房产综合评估价、装修折旧、剩余贷款统筹实物分配,财务核算十分复杂。
龚玲律师的代理思路清晰明确。在抚养权方面,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核心,整理病历、康复机构评估、康复缴费凭证,证明母亲实际陪护和承担高额康复训练,争取抚养权并主张较高抚养费和回溯抚养费。对于房产定性,认定婚前出资婚后登记共同共有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尊重上海裁判口径对男方适度倾斜。针对未办产证房屋,向法院阐述现状推动司法评估,争取直接实物分割。在财产统筹上,梳理出资、还贷、装修流水,计算房屋净值,优先争取实物分割以降低现金压力。
最终的案件结果令人满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特殊倾向子女判归母亲抚养,全额支持分居起回溯抚养费,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并确定探望方案。认定男方婚前出资婚后加名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适度对男方倾斜。两套未办证新房在本案直接评估、实物分割,四套房产直接实物分配,母亲取得上海、昆山两套目标房屋,仅支付房屋差额补偿,剩余房贷由取得房屋一方承担,对方后续配合过户,车辆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得到一些办案实务警示。婚前房子婚后加名虽属共同财产,但上海法院会考虑原始出资;交房未办产证的房子离婚案件处理有不确定性;特殊子女抚养权关键看康复环境和照料情况,需留存相关证据;分居未离婚可主张分居阶段抚养费但要举证开销;多套跨城市房产离婚应优先争取实物分割。
行业与社会担当
龚玲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她是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上海12348法网志愿者,曾任甘泉基金会公益法律咨询项目负责人。她常态化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与普法援助工作,凭借扎实的服务成效,先后获评街道优秀共产党员、甘泉街道先锋好人好事、社区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等荣誉。她还担任上海律协会员,参与行业建设与交流,为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结语
龚玲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座右铭,以严谨尽责、法理兼顾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如果读者在婚姻、遗产纠纷、拆迁安置、合同、劳动等法律问题上遇到困扰,可以联系龚玲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龚玲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611214753
执业律所:上海君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2号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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