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与他人同居有以下法律后果: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这种行为属于过错行为,会给配偶造成精神痛苦和财产损失。比如,因一方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为维持家庭付出更多费用,或者因处理相关纠纷产生额外开支,这些都可作为索赔依据。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依据第1087条,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可能被认定对婚姻破裂有过错,从而少分或不分财产。比如,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与同居对象的生活开销,损害了另一方利益,在分割时就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离婚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符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罪构成要件,将面临刑事处罚,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对严重违反婚姻法律秩序行为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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