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离婚时可能会少分。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该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转移财产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前提是存在隐藏、转移等行为,且该行为被认定属实。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转移财产的金额、比例、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定少分的比例。未转移财产的一方有权在发现对方转移财产行为后的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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