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3.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的提前通知时间,通常是30日书面通知,但在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时可随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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