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公司单方面降薪降职,劳动者不同意并离职,通常可获赔偿。2.公司降薪降职属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擅自变更,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3.劳动者以此为由离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公司降薪降职的证据,如相关通知、文件、工资条变化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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