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取案件材料,手续因案件所处阶段和调取主体不同而有别:侦查阶段:受委托律师凭律所证明和委托书,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阅卷,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经检察院许可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审判阶段:律师同样提交上述三材料后,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庭审笔录、合议庭讨论笔录、辩护意见及其他案件材料。此外,律师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向其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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