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债权债务 > 高利贷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高利贷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6.10.03债权债务8人浏览

1.民间借贷中,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若出借人主张借款人按照约定的高利率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砍头息。即出借人在提供借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实际交付的借款金额低于合同约定金额。例如,约定借款10万元,但先扣除2万元利息,仅交付8万元,却按10万元计算利息,这属于高利贷常见形式。
3.滚动计息。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俗称“利滚利”。比如借款1万元,月息10%,一个月后本息合计1.1万元,第二个月以1.1万元为基数计算利息,如此循环,利息增长速度极快,远超正常借贷成本。
4.以手续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出借人在借款时额外收取高额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实质是提高借款成本,构成高利贷的表现形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1.借款合同或借条:明确双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约定,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2.转账记录:如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证明借款交付情况。 3.聊天记录:能体现借款合意及还款约定等内容,如双方... 查看更多
  • 1.民间借贷中,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若出借人主张借款... 查看更多
  • 1.保证人可申报债权。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 查看更多
  • 1.一审普通程序: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一般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例如,简单的民间... 查看更多
  • 仅有借款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借款条内容:借款条应包含明确的借款金额、双方姓名、借款日期等关键信息。若内容清晰完整,对证明借款事实有重要作用。 款项交付:除借款条外,还需证明已将... 查看更多
  • 1.确定责任主体:明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各方当事人。 2.查询财产线索:通过多种途径,如申请调查令、查询银行账户、不动产登记等,了解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 3.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强制...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