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包括拘役等。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逮捕针对可能实施新犯罪、企图自杀或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批准或决定。4.期限不同: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1年。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最长可达7个月。此外,逮捕后还可能面临审判阶段的羁押,最终刑期由法院判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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