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办理公证时,并非所有继承人都必须亲自前往。通常情况下,全体继承人能到场最好,以便公证机构全面核实情况,确保公证的准确性与公正性。但实践中,若部分继承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比如身处外地、行动不便等,可书面委托其他继承人或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时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继承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公证机构会严格审查委托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以保障整个继承公证程序合法有效。总之,继承房产公证一般全体继承人到场为宜,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但需满足相关要求并经公证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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