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300元通常不能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各地司法实践中,立案标准会在上述规定幅度内确定。300元未达到当地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不过,虽不构成诈骗罪,但该行为仍属于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比如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同时也有助于警方掌握线索,打击更多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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