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两岁半,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各方面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生活和教育条件的一方更有优势;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长期照顾孩子、与孩子建立深厚感情的一方较有利;双方的抚养意愿及教育理念,积极且科学抚养孩子的一方会被优先考虑等。总之,两岁半孩子抚养权判决要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法院会全面审查各种因素后作出公正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