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是否要给利息需视情况而定。2.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3.若双方未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4.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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