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合同一般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或法定代表人章。公章具有最高效力,代表公司意志,能全面证明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专用章用于专门签订合同,使用范围特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章能代表法定代表人身份,其签署合同也有效力。实际操作中,具体盖哪种章可依公司规定和交易习惯确定。但需注意,盖章要清晰、完整,确保合同签订符合公司内部流程和法律规定,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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