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的刘加民律师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有近九年实践经验,还掌握财税等多领域知识。他专注刑事辩护,用法律和财税知识结合办案,获深圳光明区、律所等多项荣誉。他办理200+刑事案件,如汤某某强奸案等获不起诉,在多地刑事辩护领域成果突出。深圳罗湖区,刘加民律师,合伙资金争议盗窃案,成功变更罪名在广东深圳,刘加民律师以其独特的办案风格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崭露头角。他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服务地区覆盖广东深圳,联系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一、专业背景与理念坚守刘加民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皆为法学专业,且有着近九年的实践经验,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刘加民律师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刑事案件。他还荣获了诸多荣誉,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以及优秀会计和税务律师,2020年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二、部分成功案例展示刘加民律师执业以来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部分成功案例令人印象深刻。不予起诉案件在汤某某强奸案中,汤某某作为养生店老板,在员工租住房间与员工发生性关系,事后员工报警称被强奸,汤某某被刑事拘留并逮捕。刘加民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迅速行动,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视频以及受害人同事的证人证言。他发现受害人和汤某某发生性关系后,没有情绪低落,反而与汤某某有肢体接触,上班积极,和同事有说有笑,还在KTV高歌,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于是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但被拒绝。检察院退侦两次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刘加民律师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且事后行为特征也不似受害人,提出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开庭一个月后,检察院撤回起诉,最终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除了此案,还有邵某某故意伤害案、张某某盗窃案、范某某盗窃案、周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刁某某职务侵占案等,经刘律师辩护后均获得不予起诉的结果。取保候审后解除措施案件在袁某某开设赌场案和杨某某职务侵占案中,经刘加民律师辩护,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最终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此外,还有王某某诈骗案、王某某强奸案、钟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多起案件,也是在刘律师辩护后达到了取保候审后解除措施的效果。缓刑判决与减刑案例在诸多案件中,刘加民律师还帮助当事人获得了缓刑判决和显著减刑。例如翁某某、方某某、玉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赖某某职务侵占案,严某某、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获得了缓刑判决;谭某某诈骗案从12年减到6年,林某某诈骗案从6年减到3年6个月,范某某盗窃案从11年减到4年等多起案件实现了一年以上的减刑。三、丰富经验助力重大案件刘加民律师不仅在上述各类具体案件中表现出色,还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他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案件的认真负责态度,在这些重大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刑事辩护这条道路上,刘加民律师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专业与担当,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