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结果2024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被告支付原告本金8.5万元及前期利息10.8万余元,合计19.3万余元,并继续按年利率15.4%计付后续利息至还清之日止。一审时,法院认定借款本金仅为5万元,且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结果与一审预期有较大差异。接手此案的蒋奉军律师,专注于民间借贷等领域案件。案件起源2015年6月,原告与被告发生民间借贷关系。原告主张向被告出借9万元现金及转账款项,双方口头约定月息3分,被告当场出具10万元借条(含部分利息),并以自有房产作抵押。蒋奉军律师在民间借贷领域已执业10年。他接手时,案件处于一审阶段。2018年6月,双方经结算,被告重新出具21万元借条(含本金及前期利息)。后被告仅认可收到5万元转账,否认其余借款及利息约定。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相关合法权益。处理过程案件处理主要经历了一审和二审阶段。一审中,原告委托蒋奉军律师代理。一审法院认定借款本金仅为5万元,且认为借条未约定利息、原告利息诉求标准不明,判决被告偿还5万元本金,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蒋奉军律师继续代理二审。二审中,蒋奉军律师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多次取现凭证、手机短信记录等证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是一审已认定借款本金为5万元,若要改变判决结果,需提供更有力的证据证明实际借款本金及利息约定情况。蒋奉军律师毕业于凯里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此类民间借贷案件中有着丰富的代理经验。关键判断2024年二审阶段,案件面临着维持一审判决还是改判的关键节点。当时的情况是一审已对借款本金和利息作出不利于原告的认定,面临的选择是能否通过提交新证据让二审法院重新认定案件事实。基于对银行转账记录、多次取现凭证以及手机短信记录等文件的分析,蒋奉军律师判断这些证据能够证明9万元实际交付及双方长期存在利息约定的事实。常规做法可能是仅围绕现有证据进行简单辩论,而蒋奉军律师没有局限于此,而是积极收集新证据并提交。这一判断的依据是:银行转账记录显示了资金的流向,多次取现凭证能佐证现金交付的可能性,手机短信记录中记载了双方关于借款金额和利息的相关沟通内容,这些事实能够改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认定。完整因果链从最终结果回看,蒋奉军律师在二审中提交新证据证明9万元实际交付及利息约定的判断被验证为有效。这个判断是基于银行转账记录、多次取现凭证、手机短信记录等文件中的内容做出的。该结果使得原告成功挽回了本息共计19.3万余元,保障了原告的合法债权,也让案件得到了更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