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予以雇用。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雇用逃离部队的军人,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指雇用多名逃离部队军人;因雇用逃离部队军人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雇用后经教育不改等情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0 条,律师解答: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