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2.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3.要点说明:“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招摇撞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情形。此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招摇撞骗罪不仅骗取财物,还可能骗取职务、荣誉、待遇等,且手段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按想象竞合犯原则,择一重罪处罚,通常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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