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害人不追究,并不必然导致撤案。1.公诉案件:此类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谅解一般可从轻处罚,但不能撤案。如故意伤害罪,即便被害人不追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仍会起诉,法院依法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2.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被害人自愿撤诉,法院审查后准许的,可以撤案。比如侮辱、诽谤案,被害人不追究并申请撤诉,法院同意则案件撤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所以,要根据案件性质确定能否撤案。被害人不追究只是量刑考量因素之一,司法机关会依职权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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