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若已恢复工作:按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发放,即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支付。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正常上班,就应发放5000元。若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为其调整岗位。如仍不能胜任新岗位,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并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