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辩显威力,精准辩护助轻判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专业的律师——张俊雄律师,他是广东振通玉合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拥有8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419201810073196。他毕业于广东培正学院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法律顾问、离婚等领域经验丰富,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予起诉、缓刑等理想效果。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个典型案例,领略他的专业风采。 案件缘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悲剧2016年12月20日清晨,一场交通事故在博罗县园洲镇水电路悄然引发了一场悲剧。被告人田某(化名)与被害人吴某(化名)因交通事故发生争吵,进而演变成相互推搡打斗。在冲突过程中,田某击打了吴某的头部,吴某随即晕倒并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吴某为前交通动脉瘤破裂并蛛网膜下腔出血,虽经多轮手术治疗,但最终仍于2017年1月15日不幸死亡。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田某提起指控,如果罪名成立,田某将面临显著偏重的量刑。 精准辩护:策略制定与实施张俊雄律师作为田某的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精准梳理核心争议点,并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首先,否定故意伤害主观故意。张俊雄律师提出,田某的行为仅仅是一般的殴打行为,他并没有追求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意图。在当时的冲突情境下,田某的行为更多是出于一时的冲动,而非蓄意伤害。其次,论证死亡结果系 “多因一果”。被害人自身患有脑动脉瘤,田某的轻微外力只是诱发因素,并且田某对被害人患病情况并不知情,这符合 “疏忽大意的过失” 特征。也就是说,田某的行为并非导致吴某死亡的唯一原因,吴某自身的疾病在死亡结果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最后,强调被告人家属的积极赔偿。被告人家属已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10.5万元,积极弥补了损失。这一行为体现了田某及其家属对被害人的歉意和对自身行为的负责态度。 判决结果:大幅轻判彰显专业价值经过张俊雄律师的精准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定田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并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与故意伤害罪可能面临的重刑相比,这一判决结果实现了大幅轻判。这起案例充分展现了张俊雄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抓住核心争议点,制定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结果。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专业的律师就像一盏明灯,为当事人照亮前行的道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怎样棘手的案件,张俊雄律师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