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要求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特定之罪,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而非刑罚执行中,所以不符合累犯条件。2.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依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若在考验期满后犯新罪,说明其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且可能有潜在犯罪行为,应撤销假释。3.对新罪定罪量刑,再与原判未执行完的刑罚合并计算执行刑罚。先分别确定新罪和原判未执行刑罚的刑期,然后按照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最终执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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