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约定期限的借款合同,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需给借款人一定合理准备时间。2.例如,出借人通知借款人还款,不能要求其立刻归还,需视借款金额、用途等因素确定合理准备期,一般短期借款可在几天内准备,长期借款可能需几周。3.若借款人在出借人合理通知后仍不还款,出借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4.出借人通过诉讼追讨时,要准备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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