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确定财产范围,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方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个人财产。2.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具体分割方式多样。如房产,若为婚后购买,通常按共同财产分割,可考虑双方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确定归属或进行折价补偿。车辆、存款等也类似,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综合判定。4.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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