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回登记地。协议离婚:一般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是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离婚登记。诉讼离婚:要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监禁等,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总之,协议离婚通常在特定地点,诉讼离婚则依据管辖规定确定受理法院,并非局限于登记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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