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办房产证,该房属婚前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购房款全由一方婚前支付,房屋取得时间在婚前,即使婚后办房产证,其性质不变。若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房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房产证何时办理,都属夫妻共同财产,按双方出资比例等情况确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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