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六十日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况。受遗赠人必须在此期间内积极作出明确意思表示,否则就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等方式进行处理。比如,若遗嘱指定甲为受遗赠人,甲在得知遗赠事宜后,需在六十日内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相关机构表明接受遗赠,不然就会被认定为放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