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证件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前往婚姻登记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3.填写声明书: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5.登记发证: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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