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不让辞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离职。若老板不让走,劳动者可在上述法定期限届满后自行离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2.关于不发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老板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等。总之,劳动者有合法的辞职权利和获得工资的权利,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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