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财产常见方式如下:1.隐匿存款:将自己名下银行存款转存到他人名下,或直接以现金形式取出后隐匿。2.转移房产:私自低价出售房产,而后用隐藏的卖房所得款项进行其他投资或消费;或者擅自将房屋过户给他人,而不告知配偶。3.转移公司资产:以关联交易、虚假交易等手段,将公司财产转移至个人名下或关联公司,以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份额。4.隐匿或低价变卖贵重物品:如珠宝、古董、名贵字画等,将其转移、藏匿或低价卖给他人。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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