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如下: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需配置,从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支付。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70%,六级60%。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从基金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为30%。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