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案件中,被告入狱服刑,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独自抚养孩子压力巨大。单亚楠律师受托后,深知案件复杂,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观点并提前做好拆解准备。站在对方视角,被告可能存在以下抗辩逻辑。其一,对于离婚诉求,被告或许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自己虽入狱但感情仍在,以感情维系为由,不愿解除婚姻。法律依据上,想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寻找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不应判决离婚的相关条款。其二,关于抚养权,被告可能觉得自身虽服刑,但仍有权利抚养孩子,声称入狱只是暂时情况,未来有能力给予孩子良好生活。在证据方面,可能提出自己有家人可以帮忙照顾孩子,以此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其三,对于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被告服刑期间无收入,会强调出狱后面临重新融入社会、寻找工作等经济压力,认为该数额过高,加重自身负担,法律依据上可能会引用相关法律中关于抚养费需结合支付方实际经济能力的规定。针对这些可能的抗辩,单亚楠律师有对应辩驳思路。对于离婚抗辩,单亚楠律师收集的一方长期服刑属于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如被告刑事判决书、监狱羁押材料等,可有力证明夫妻感情已因被告犯罪服刑而彻底破裂,婚姻失去存续意义。关于抚养权问题,单亚楠律师指出多年来原告全程单独照料女儿,有孩子多年生活消费凭证为证,孩子跟随母亲生活更利于身心健康成长,这符合法院判定抚养权优先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抚养费抗辩,单亚楠律师提出不强制被告服刑期间支付费用,约定刑满恢复收入后每月固定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同时向被告释明抚养属于法定终身义务,该约定写入法院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打消被告顾虑。在办案过程中,单亚楠律师第一时间归集全套证据材料,包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梳理核心诉讼逻辑。同时协调法院与监狱,打通服刑人员出庭全部流程。庭审中,单亚楠律师分层次陈述原告诉求,结合子女成长需求、当地生活标准阐述抚养费标准合理性,提出分期延后支付折中方案。最终,在单亚楠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取得圆满结果。法院出具生效调解书,确认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调解书明确被告刑满释放后,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逾期不付可申请强制执行;双方无共同房产、车辆、外债争议,一次性了结全部婚姻、抚养纠纷。正如“法律的智慧在于平衡各方权益,用合理的方案解决复杂的问题”,单亚楠律师在本案中展示出专业与智慧,为当事人争取到解除破碎婚姻,保障子女抚养权及长期抚养费用的权益,成功化解这起复杂的离婚抚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