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精神病能离婚。首先,若妻子婚前隐瞒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其次,若婚后妻子因患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先安排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时,会判决离婚。再者,离婚时需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和对患病妻子的生活安排。如为其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保障其离婚后的基本生活。同时,有负担能力的配偶,对生活困难的患病妻子应给予适当帮助。总之,妻子有精神病可以离婚,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患病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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