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凭证等。2.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3.填写申请表:如实填写公证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公证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等内容。4.受理审核: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财产情况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性。5.协商拟定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事宜协商一致,拟定详细的财产分割协议。6.公证员谈话:公证员会与双方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确认协议内容。7.出具公证书:经审核无误后,公证机构会出具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