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孩子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对其进行分割。2.特殊情况: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一方为转移财产,故意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另一方在知晓后一年内可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再对房产进行分割。若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作为监护人,非为孩子利益不得处分房产。如为孩子治病等合理需求可处理房产,但如为满足夫妻自身利益处分房产则不被允许。总之,通常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在孩子名下不能分,除非符合法定撤销赠与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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