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在签订房屋合同中自行协商确定违约金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2.若合同未约定,可按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3.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调整。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例如,房屋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需支付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若实际损失远低于此,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