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¹注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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