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实际所需时间:实际所需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案件复杂程度、是否有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是否配合等。若案件简单且双方配合,适用简易程序可能三个月内结案;若案件复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争议大,或存在管辖权异议等情况,适用普通程序则可能需半年以上,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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