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签字不一定就生效。一般情况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成立并生效。但存在多种特殊情形: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例如约定合同自某项目验收合格后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如不动产买卖合同,未经登记不生效。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生效条件的,依约定。比如约定需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才生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合同可能无效,不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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