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权共有即双方轮流抚养孩子,这有利于孩子与父母双方保持密切联系,得到更多关爱。在确定抚养权共有方式时,需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例如,孩子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轮流抚养的周期、交接方式等细节,以保障孩子生活的稳定与正常。同时,双方要确保在轮流抚养期间,都能切实履行抚养义务,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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