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不存在所谓“有效期”的说法。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旦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3.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一般情况下,只要协议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其效力会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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