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找不到结婚证仍可离婚。若结婚证丢失,可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后,双方能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若确实无法提供,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等证据来认定婚姻关系,进而审理离婚案件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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