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想离婚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需准备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双方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不想离婚方应积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如双方共同生活的照片、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的记录等,以争取法院驳回对方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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