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复议期限: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申请材料:复核申请书,应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事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事故认定书。3.复议流程:将申请材料提交给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一般会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等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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